各有关单位、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我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总结工作,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创新平台的作用,请各单位、重点实验室按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编写建议提纲(见附件),做好2013年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并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上报至我处,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
联系人:李积兰
电话:5312959-803
E-mial:sysglc@qhu.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