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校综字〔2013〕36号 签发人:陈 刚
校内各单位:
最近,教育部办公厅针对复旦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问题发出通知,重申要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学校于7月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安全自查:为使各单位通过自查找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青海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在借鉴国内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实验室管理处编制了《青海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请各单位实事求是地按照各自学科特点填写《青海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撰写自查情况总结,并于7月17日前报实验室管理处。
2、安全检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此次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日常工作。
联 系 人:张志英
联系电话:5312959转804
邮 箱:sysglc@qhu.edu.cn
zhiyingzh@yeah.net
附件:青海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校对:张志英 打印:孙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