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实处字(2013)01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07—2008年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对2007-2008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青大校教字[2013]1号),现将校内评估阶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3月10日前各被评估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报评估材料。
二、3月11日,研究生院和实验室管理处商议2007—200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评估安排。3月12日前,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汇总重点实验室材料,研究生院负责汇总重点学科材料。
三、3月14日,召开专家组会议,安排评估事宜。
参会人员:魏登邦 赵之重 王永杰 唐 敏 王秀珍 张志英
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刘连新 李长忠 刘书杰 文绍敦 田 芳
重点学科评估专家: 王建军 张宏岩 李向阳 唐道城 金培鹏
四、3月15日前将自评材料发送至评估专家邮箱。
五、3月19日—21日,评估专家开展评估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评估时间安排
实验室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时间 |
药学实验室 |
藏医藏药 |
3月19日上午8:30——10:30 |
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 |
3月19日上午10:30——12:30 |
|
青藏高原生物技术实验室 |
3月19下午2:00——4:00 |
|
草地生态环境实验室 |
园 艺 |
3月20日上午8:30——12:30 |
基础化学实验室 |
土木工程 |
3月20日 下午2:00——4:00 |
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实验室 |
工商管理 |
3月21日上午8:30——10:30 |
资源勘查工程实验室 |
区域经济学 |
3月21日上午10:30——12:30 |
六、3月22日—27日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整改。
七、3月28日前,各重点实验室整改后将自评材料报实验室管理处,各重点学科整改后将自评材料报研究生院。
八、4月5日前,研究生院汇总重点学科材料并形成报告,实验室管理处汇总重点实验室材料并形成报告,报教育厅。
九、联系方式
1.实验室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志英
联系电话:5312959转804
邮 箱:sysglc@qhu.edu.cn zhiyingzh@yeah.net
2.研究生院
联 系 人:王秀珍
联系电话:5362383
邮 箱:wxz4413@163.com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