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设备验收工作,保证新采购设备能按合同要求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凡单台(套)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验收前均需填写《青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合同整体验收时,需填写《青海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新格式)》。
联系人:马志勇 电话:5312959(2959-802) 邮 箱:109784119@qq.com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