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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制定并及时修订学校相关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实验室建设完成情况和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实验室布局规划,参与实验用房的分配、调整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校实验室基础条件改善项目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的审定、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4.指导学院系(中心)做好实验室建设、布局、专项申请和管理,组织(协调)全校实验室的综合效益管理和评估工作。

5.协同做好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及立项申报、跟踪管理和验收评估工作。

6.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和进口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可行性论证。货物类招标采购合同审核、签订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用户单位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及验收档案管理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工作。

7.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的考核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学校教学科研用进口仪器设备免税手续,组织开展进口设备的报关、商检、验收及后期监管工作。

9.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检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生物安全等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0.协助组织人事部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实验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参与制定、修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指标及实验人员考核工作和职称评审工作。。

11.负责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