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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实验室工作岗位职责

青海大学实验室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制定实验室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章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二条     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领导并组织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

 

   (3)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4)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5)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6)严格执行实验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     科学管理实验室,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第六条     负责本室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安全保密、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第八条     负责本室人员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

 

第九条     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第三章 实验教学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文件、资料的建设。

 

第十一条     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认真实施实验教学(备课、实验准备、实验课的讲授、指导、辅导、实验报告的批改,成绩考核等实验教学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     开展实验教学法研究,不断改革实验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积极稳妥地使用新的实验技术和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培养学生综合实验能力和科研能力。

 

第十三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教学档案,充分利用档案资料,不断总结,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四章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帐、物、卡相符。

 

第十五条     了解本室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基本原理和性能、使用状况等,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      建立本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并认真实施,做好使用记录,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七条     做好备件、材料和易耗品的计划和申购工作。

 

第十八条      按学校设备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随时收集、整理设备档案资料、及时建档、归档。

 

第五章 材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建立低值品、易耗品、工具和量具的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十条      做好贵重物品、剧毒品、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的保管和管理工作,严格掌握领用数量,余料必须及时退库。

 

第二十一条      做好备用材料、辅料的管理工作,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整齐,并定期盘点核对。

 

第六章 技术安全、环保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技术安全、环保卫生的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全面了解本室水、电、汽管道分布状况,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维修,防患于未然、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      与学校保卫部门联系,按需要正确配备消防器材,管好消防设施,负责执行消防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了解本室三废及公害情况,负责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      制定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搞好本室环境卫生工作,创造良好、文明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健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职责于 2006 年9月制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职责由校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